English

蜀一贪官竟被委以反腐重任

1998-12-19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四川省芙蓉矿务局原副局长刘明生,因挪用公款、贪污受贿被捕入狱18天以后,该局竟下发文件,委以刘分管反腐倡廉工作的重任。

今年3月9日,合川市检察院根据掌握的刘的犯罪事实,对刘明生实行逮捕。然而此后仅隔10多天,芙蓉矿务局党委向下属各单位发出一份文件,明确由刘明生和其他两名副局长对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方面的工作负总责。而恰恰就是这个腐败分子,自1991年9月以来,利用其职务之便,在承揽建筑工程中以支付信息费为由,贪污20余万元用于私人办公司、炒股,在即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之时,却被委以反腐倡廉工作的重任。

摘自《服务导报》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